近日,中国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旨在规范保险集团的集中度风险管理,促进其稳健经营。该指引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
指引的核心在于要求保险集团将集中度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与自身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这包括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制定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和缓释机制,并设置预警值和应急预案。
具体而言,保险集团需建立健全集中度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并定期评估集中度风险管理制度,涵盖管理架构、方法流程、风险类别、计量方法、风险限额、管控措施、信息系统、数据治理、监督审计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建立集中度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预警及应急管理机制,并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建设相关信息系统,实现集中度风险管理的系统化、线上化;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集中度风险指标统计表及年度报告,并在官方网站披露相关信息。
该指引强调审慎性、匹配性、统一性和动态性原则,要求保险集团根据自身情况动态调整风险管控策略,确保集中度风险管理与集团战略发展目标、全面风险管理目标相一致。 最终目标是通过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集中度风险,维护保险行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